平谷区2018年吊(土)炕禁烧工作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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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农委 2018-04-23 |
为进一步做好吊(土)炕禁烧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保护我区生态环境,特制订吊(土)炕禁烧工作奖励政策。
一、适用对象
2018年,在平谷区辖区内对于积极主动实现禁烧(改造或拆除)并符合政策条件的农村居民住宅吊(土)炕用户。
二、奖励条件和范围
(一)奖励条件
2017年8月8日前搭建的农村居民住宅吊(土)炕。一是全面拆除吊(土)炕,即全部拆除炕体、灶台,用水泥封堵灶口;二是改造吊(土)炕。即彻底拆除灶台、用水泥彻底封堵灶口、炕面进行技术处理。
(二)奖励范围
在平谷区辖区内,完成拆除、改造并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住宅吊(土)炕用户。
三、奖励标准
彻底拆除吊(土)炕每铺奖励1000元,改造吊(土)炕每铺奖励600元(时间进度奖参照2017年另行制定)。
四、兑现办法
1.各乡镇(街道)将吊(土)炕拆除、改造情况汇总上报到区农业局;2.区农业局牵头组织区新农办、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等相关单位,对各乡镇(街道)拆除、改造情况进行抽验;3.区农业局将抽验结果汇总,形成资金请示上报区政府,待报区政府批复后,由区财政直接拨付到各乡镇(街道)。
五、政策执行时间
2018年1月1日—2018年11月30日
六、政策解释单位
平谷区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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