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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2018年“三品”认证奖励政策
平谷区农委   2018-03-26

       为落实北京市“十三五”末各区“三品”认证覆盖率达到75%以上的目标,进一步提高我区“三品”认证覆盖率,特制定本政策。
        一、奖励对象
       平谷区地域内符合“三品”认证规模要求、获得认证证书的果品类、蔬菜类、粮经类、畜禽类、水产类的农业生产主体,且是首次获得认证证书。
       二、奖励条件
       认证规模要求:

行业

类型

最低要求

备注

种植业

果品

3公顷

45

粮油作物

5公顷

75

露地蔬菜

1公顷(认证产品生产规模0.06公顷以上)

15(认证产品生产规模1亩以上)

设施蔬菜

1公顷(认证产品生产规模0.06公顷以上)

15(认证产品生产规模1亩以上)

草莓

0.33公顷

5

西瓜

0.33公顷

5

甜瓜

0.13公顷

2

食用菌

0.2公顷(工厂化1500平米)

3亩(工厂化1500平米)

畜牧业

蛋用禽

3000

存栏

肉用禽

6000

年出栏

生猪

600

年出栏

肉牛

200

年出栏

奶牛

60

存栏

180

存栏

渔业

池塘面积

0.66公顷

10

工厂化养殖水体

5000立方米

7.5

       且是首次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三、实施程序及验收
       1、种植业(果品除外)、畜牧业、渔业“三品”认证实施程序及验收
       由乡镇政府向区农业局提交符合认证规模要求且有意向的农业生产主体的申报表,区农业局对申报主体资格进行初审,给出初审建议,并上报市级认证机构进行审核,市级审核通过后,由市级认证机构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农业生产主体的生产环境及产品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由市级专家组对农业生产主体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合格后出具报告,报农业部认证机构评审,评审通过后颁发证书,农业生产主体获得证书后报区农业局备案。
       2、果品“三品”认证奖励实施程序及验收
       农业生产主体向产地所在乡镇(街道)农办/林业站进行申报登记,乡镇(街道)农办/林业站对农业生产主体基本情况进行核查,核查合格后上报区果品办。
       区果品办对“三品”认证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上报市级认证机构进行审核。市级审核通过后,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农业生产主体的生产环境及果品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由市级专家组对农业生产主体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合格后,报农业部认证机构评审,评审通过后颁发证书,农业生产主体获得证书后报区果品办备案。
       四、奖励标准
       每个首次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农业生产主体认证费用低于1万元的,给予1万元奖励;认证费用高于1万元的,给予1万元基础奖励,以及认证费超出1万元部分50的%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2万元。获得多个证书的只享受一次奖励,奖励资金通过乡镇政府发给首次获得“三品”认证证书的农业生产主体。
       五、政策执行时间
       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六、政策解释单位
       北京市平谷区农业局
       北京市平谷区果品办公室

 

      关联发布:惠农政策解读 | “三品”认证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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