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平谷区2017年专利补助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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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平谷区知识产权局 2018-05-18 |
为了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平谷的意见》,促进我区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和自有专利的增加,振兴地方经济,按照《平谷区专利资助办法(试行)》的规定,平谷区知识产权局对平谷区内的专利申请给予补助。
一、申报条件:
1.专利授权日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并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证书”的专利。
2.专利申请人地址为平谷区内的专利。
二、补助标准:
发明专利申请补助2000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补助1000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补助1000元。
根据《幸福平谷五谷丰登-18个“免费”》规定,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和第一年专利年费实施后补贴。
依照《平谷区科学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规定领取过专利申请补助的专利,将不再享受专利资助金政策。
三、申报专利补助费的企业或个人须提交如下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须加盖公章);
2.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提交专利申请摘要复印件;外观设计专利提交主视图复印件(企业须加盖公章);
3.专利申请相关费用票据原件及复印件(企业须加盖公章);
4.申请人是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银行账号及发票;
5.申请人是个人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农商银行平谷支行卡原件及复印件(用于发放补助资金);
6.领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请各企业或个人于2018年5月21日-7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府前西街17号平谷区科学技术委员会0554室办理,资金有限,发完为止。
联系人:刘小亮 联系电话:69961909
特此通知
平谷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平谷区知识产权局
二0一八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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