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镇人民政府对罗家沟违建查处工作进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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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镇人民政府 2018-06-29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5条、《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68条相关规定,平谷镇人民政府对罗家沟违法建设正在进行查处。
经初步核查,原罗家沟村于1992年整建制搬迁至平谷镇岳各庄村,旧宅基地原址范围内的土地,已由岳各庄村统一收回,不再作为宅基地使用。目前形成的39处建筑物,建房者均不具有岳各庄村民身份,且均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建设。
2018年6月7日,平谷镇人民政府开始依法对于辖区岳各庄村罗家沟内的违法建设逐一进行勘察认定,截止6月25日,已经依法认定建房人王某等七户房屋属于违法建设,并于当日送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
下一步,平谷镇人民政府将继续对剩余违法建设进行依法查处,并不定期向公众发布工作进展情况。
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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