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我与改革开放”故事征集活动公告
|
平谷区委宣传部 2018-05-30 |
201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来,平谷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纪念和回顾改革开放这一伟大历史进程取得的实践经验和显著成就,平谷区将组织开展“我与改革开放”故事征集活动,发动广大市民群众讲述亲身经历、亲耳所闻的故事。通过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变化,全面深刻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城乡建设日新月异的变化,生动描绘出全区人民在实现中国梦过程中所呈现的奋斗精神。
一、故事征集主题及形式
本次故事征集活动分为文字征集和视频征集,所述故事应紧紧围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突出个人亲历、亲闻,注重真实性、典型性,以凡人小事反映时代主题,以真实经历触发时代共鸣。活动设置征集、展示、评比、表彰环节,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宣传报道,动员和吸引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充分展示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唱响改革创新、开放自信的时代强音。
二、活动时间
2018年5月—12月
三、组织机构
“我与改革开放”故事征集活动由区委宣传部主办,各乡镇(街道)、各党(工)委、区文联等协办。
四、选题方向
(一)结合自身感受,讲述改革开放40年来,平谷区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生深刻变化的故事。
(1)城乡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故事。如城乡经济体制机制改革,果品等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故事。
(2)全国文化中心方面的故事。如文化体制改革、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平谷文艺创作繁荣发展、平谷特色文化传承发展、长城文化带建设的故事。
(3)重点领域创新发展方面的故事。如“三协同”综合执法链、“生态桥”治理工程等城乡治理体制机制创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勇于担当”等基层党建创新,重大科技创新,绿色可持续发展模式创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故事。
(二)结合个人成长经历,讲述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发生的新变化。如个人成长成才的故事,家庭和谐兴旺的故事,城市交通、城乡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等生活工作环境变化的故事,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物件变迁等方面的故事。
五、征集要求
(一)本次故事征集要求必须围绕活动主题“我与改革开放”展开,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语言流畅、生动活泼,具有真实性、典型性和导向性。
1.真实性。一定是亲历、亲为、亲闻的故事,可以是自己的故事,也可以是身边人的故事,故事必须是真实发生的,不能道听途说,也不能闭门造车。只有真实的经历和感受才能感染人、打动人、说服人、激励人。
2.典型性。百姓生活中很少有惊天动地的故事,多数都是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平凡小事。本次故事征集就是要从凡人小事中选取能够反映时代主题的素材,就是要用百姓的故事、百姓的语言去回答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做到“一滴水见太阳”,发挥示范作用,通过小话题、小故事展现大主题、新时代。
3.导向性。“我与改革开放”故事征集把讲述主角交给百姓,是百姓用自身经历、自身所见反映时代精神、中国故事的重要形式。因此,选取的故事要具有教育意义,通过多种形式传播正能量,让百姓感受正能量,传播主流价值观、感受真善美,从中获得启迪。
(二)故事征集包括文字征集和视频征集,具体要求如下:
1.文字征集要求
(1)字数1500—20OO字,为原创作品,未公开发表过。
(2)题目自拟,稿件以第一人称撰写。
(3)要求标题用华文中宋、二号字、加黑,正文用仿宋、三号字。
(4)实名投稿,并附联系方式(手机号码)、100字内个人简介。
2.视频征集要求
(1)主题鲜明,内容真实、积极、健康、向上,情节完整,真挚感人,观赏性强;
(2)时长不超过5分钟;
(3)作品系原创,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4)作品可为个人或团体创作,需在征集截止日前完结;
(5)作品结尾附对作者文字简介画面(100字以内);
(6)作品系参与活动前未公开在相关平台展播,为活动开展后首次在网络展出;
(7)作品不得含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且导向正确。
六、活动安排
(一)广泛征集阶段。(5月—8月31日)
此次活动面向全区广大市民群众,征集截止时间为8月31日。参赛作品提交邮箱:xcbxjk@126.com,联系电话:69969263。本次活动采取边征集边展示、边评审边宣传的方式开展。区内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将及时反映活动动态,区属电视、报刊、网站将开设专栏、专题,进行宣传推广。
(二)作品集中评审阶段。(9月1日—9月10日)
集中评审将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遴选出一批主题鲜明、内容精彩、情节感人的优秀故事。
作品由区委宣传部、区属媒体、区文联等单位选派代表,会同百姓宣讲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初选稿件进行集中评审。
文字作品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视频作品设优秀奖3个,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对获奖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文字作品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优秀奖500元;优秀视频奖,每个奖金5000元。
(三)优秀作品集中展示阶段。(9月11日—12月底)
集中评审结束后,对获奖作品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进行展示;区级百姓宣讲团将结合优秀作品,打造精品宣讲稿,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提升活动辐射力、影响力。
七、版权及展示
(一)凡参加征集的单位或个人,参选作品版权由主办单位和作者共同拥有,对于作品的改编和使用共同拥有权利。
(二)主办单位有权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新媒体、出版作品集等方式对优秀作品开展融媒体展示,提升作品的辐射力、影响力。 |
|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
|
|
|